Sunday, September 9, 2007




放假前的星期二,我与朋友看了这部戏,hairspray。
hairspray是部由音乐为主的戏。
在那107分钟里,如果你十分享受hairspray,你会被演员们的歌声与舞蹈感染到,而在不由自主地情况下,自己的四肢会跟着音乐的拍子拍打着。
看着演员们在那舞动,自己也想站起来随着音乐摆动。

hairspray是部发生在1960s的戏,关于一住在Baltimore 的中学生,从一个普通学生演变成她与许多青少年最爱看的"The Corny Collins Show" 中的明星。在银光幕上,与其他明星边唱歌边跳舞,活力十足。
通过"The Corny Collins Show" ,他与男主角发出了火花,成了一对情侣。
她也把本地媒体对黑人的轻视给去除了。从此,"The Corny Collins Show" 就是个白人与黑人合力主持的dance Show 。

我觉得Hairspray是个十分让我享受的戏,戏里的歌与舞蹈都十分catchy。
戏里的白人与黑人的差别,有含意。
总得来说,Hairspray 是部很好看的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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